一个姑娘家,带个半大少年回家,确实很容易叫人误会。“不是,主要是……”她要怎么告诉少年,她前脚开口让人跟她回家,后脚就说她没有家……咦,不对!她有家!不能说有家,应该说有产业。原主母亲带原主来京城的时候,想着要是告御状不成,自己死了没事,可怎么也得让女儿活下去。为此,原主母亲花光所有的银子,在西城买了一个小院子。那小院子又破又偏,还位于死角,不特意去找,都找不到。
本书作者:承九
最后更新:2024-02-07 16:15:24 直达底部